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从事下列工作:
1. 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申请单、工程暂停令、工程付款证明、工程竣工申请单;工程项目展开/恢复的申请表格须符合附录A1表格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采用附录表B2的形式;付款凭证应符合附录表B3的格式;工程竣工检验申请单应符合附件A10的格式。
3.竣工结算审核及签署;
4. 调解施工公司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处理索赔,批准工程延期;
5.根据工程进度调配监理人员,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监督本专业监理人员的工作,在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核承包商提交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计划、方案、申请和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5. 负责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监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并请示;
7. 做好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施;
8. 负责监理数据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参与月度监理报告的编制;
9. 检查进路用材料、设备、元器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状况,视实际情况必要时对进路用材料、设备、元器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的予以签字批准;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测量工作,审核工程测量数据和原始凭证。
监理员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现场监理;
2. 对承包商投入的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审核或直接从施工现场获取相关工程测量资料,并签字证明原件;
4. 根据设计图纸和有关标准对承包商的工艺过程或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和记录,记录制造和施工过程质量的检验结果;
5. 负责周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
6.制作监督日记及相关监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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