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很多建筑工程的监理水平偏低,严重影响了监理工作的质量。监理水平偏低主要表现在:对施工现场没有按照相关制度和规范实施监理,监督管理未能落到实处;监理工程师未能发挥作用,经常出现身兼多职的情况;监理组织不健全、监理制度不完善、监理职责划分不明确等;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缺乏先进的管理理念、技术和手段,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监理企业和相关工作人员缺乏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建筑工程监理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形象。
监理人员的专业能力有待提高
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我国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水平和素质参差不齐,结构也不够合理。例如,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总监理工程师在质量和数量上都不能满足当前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需求;其次,建筑行业缺乏复合型的监理人才,能够集管理与技术于一身的监理工程师凤毛麟角,而且大都缺乏完善合理的知识结构;再次,建筑工程的相关监理人员缺乏有效组织与协调的综合管理能力,不能很好的适应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监理工作缺乏相应政策与法律的制约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性,在建筑工程监理业务环节中,经常出现业务转包的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工程监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很多监理单位并没有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理市场的规范性;有的监理单位甚至只是皮包公司,相关监理工作人员缺乏,部分业余人员更是缺乏专业的技能和素养。此外,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未能对监理市场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
监理服务的价格机制不完善
首先,由于监理市场不够规范等原因,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之间存在着盲目竞争的行为,在竞价过程中忽略了工作质量的基本要求,使正常监理工作中的服务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其次,由于部分监理企业缺乏高素质的综合性人才,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更是参差不齐,高水平人才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监理行业的进步与发展。此外,由于监理企业缺乏相应的设备和技术,工作效率和监理服务质量都很难保证,加上行业内违规压价、恶性竞争等行为的存在,使一些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用甚至低于正常的监理成本水平。显而易见,监理企业只能维持低成本、低质量、低效率、低水平的运行态势,严重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
| 手机站 |